校内各单位、全体师生:
为深入落实2026年服务师生“十件实事”工作要求,切实解决校园失物“查找难、认领难、保管难”问题,学校依托企业微信系统及学校 AI大模型搭建了功能完善、线上线下融合的山东师范大学失物招领系统,并同步对接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。该系统现已完成部署调试,面向全校师生正式开放使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系统简介
本系统是企业微信内的校园服务应用,集失物发布、AI智能匹配、保管移交、领取核验于一体,覆盖校园卡、电子产品、衣物配饰、箱包钥匙、书本资料等各类物品。 相比传统方式,系统具备三大特点:
1. AI智能匹配:定时自动比对失物与招领信息,按相似度推送线索,卡证类物品可通过身份信息直接匹配本人;
2. 分类清晰:针对不同物品类型设置特征字段,支持上传照片辅助识别;
3. 流程闭环:物品从送交、接收、保管到交付全程记录可查,交接清晰、责任明确。

二、使用方式
1. 访问入口:企业微信山东师范大学 e 校园,点击“失物招领”应用,即可使用。
2. 发布信息:
丢物:点击“发布失物”,登记物品类型、特征及丢失范围。
拾物:点击“发布招领”,可选择“自保管”或“送往保管点”。
3. 查询认领:通过“失物广场”或查询页检索信息。保管点保管的物品认领成功后生成领取码,凭码到指定保管点核验领取。
具体使用详见附件:《山东师范大学失物招领系统用户端操作手册》
三、保管点与领取要求
1. 保管点设置:学校在两校区设置线下保管点,负责物品的接收、保管与交付。
千佛山校区:图书馆一层西校园接警服务中心
长清湖校区: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
2. 凭码领取:保管点物品统一凭领取码领取。领取人须出示领取码,配合保管员核对物品与本人信息,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。领取码仅限本人使用,一次有效。
3. 自保管交接:自保管物品由拾取人与失主当面交接,须核实领取人身份并拍照确认,完成交付后留存记录。
四、使用与安全要求
1. 本系统仅限我校师生用于失物招领,请如实填写信息,严禁发布虚假信息或冒领他人财物。
2. 系统公开展示的证件号码等信息已作脱敏处理,请妥善保管个人领取凭证,切勿泄露。
3. 捡到物品请及时登记并送交就近保管点或妥善自行保管,共同维护诚信友善的校园风尚。
五、技术支持
本系统目前处于常态化运行阶段,使用过程中如遇功能异常、访问故障或操作疑问,请及时向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反馈。
联系电话:86180369。
特此通知。
信息化工作办公室
研究生院
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
安全管理处
团委
2026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