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山东师范大学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经过前期安装、调试和试运行,已具备开通使用条件。学校决定从2014年12月2日起启用视频会议系统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场地点
学校共设置四个网络视频会议室:校本部:文化楼四层会议室、教学三楼报告厅;长清校区:大学生活动中心、C区154报告厅。
二、系统功能
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可实现多点视频会议和实时学术交流,满足校区间、校际、国际视频会议、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交流等,实现了会议的实时广播及后期点播观看。各种工作部署会、专项工作会、学术报告会和业务培训会等均可使用网络视频会议系统。
三、申请方式
会议主办方须提前三天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提交申请(提交方法见附件二),将会议具体事项反馈到信息技术管理处。信息技术管理处提供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,会场使用需向会场管理单位申请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,尽可能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。
2.各会场视频系统管理员要根据会议要求,提前做好系统调试工作,确保视频会议质量。
信息技术管理处
2014年12月2日
附件: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使用申请说明